一、基本要求
1.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及我办工作纪律,严格保守国家秘密和工作秘密,依法承担责任;
2.经司法行政管理部门批准合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律师事务所;
3.法律顾问为该律师事务所的正式在职人员,持有有效的律师执业证书,具备三年及以上执业经验;
4.严格按照服务合同约定履行义务,建立服务响应机制;
5.近三年内未受到司法行政部门重大行政处罚、律师协会行业处分,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或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6.没有违反其他禁入条件。
二、服务内容
(一)服务范围
泉州市国防动员办公室。
(二)服务内容
1.为我办行政决策、行政行为提供给法律咨询和论证,出具书面或口头法律意见。
2.审查我办经济合同及其他法律文书,出具书面审查意见;参与规范性文件的起草,为其他政策性文件提供法律咨询,开展合法性审查和公平竞争性审查,出具书面审查意见;对信访答复、国产探花信息公开申请答复及其他行政事项答复文书进行合法性审查,出具审核意见。
3.配合我办处理行政纠纷、疑难法律问题及重大突发事件,参与纠纷调解、现场处置等工作,按需出具法律意见或解决方案。
4.协助我办梳理现有内部规章制度,结合最新法律法规及工作需求,提出修订完善建议,协助起草或修订相关制度文本。
5.参与办理行政复议、诉讼、调节、仲裁等案件,参与处理民事纠纷、经济纠纷和其他纠纷。
6.办理需法律顾问参与的其他事项。
三、聘期及费用
(一)聘用期限
自签订合同起2年。
(二)服务费用
服务费用每年不超过2万(含税费)。重大诉讼、仲裁案件以及特别重大非诉讼法律事务的服务费用双方另行协商约定。
四、报名有关事项
(一)报名时间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开始接收报名材料,2025年11月25日17:30截止报名(邮寄材料以送达时间为准)。
(二)报名方式
采用现场报名、邮寄两种报名方式,邮寄需提前电话告知。
现场提交材料地址:泉州市丰泽区交通科研楼A389
邮寄材料收货地址:泉州市丰泽区交通科研楼A栋东门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李女士,0595-28985309、19905959269。
(三)报名材料
1.填写《泉州市国防动员办公室法律顾问申报表》并加盖公章(见附件2);
2.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复印件;
3.法律顾问团队执业证书复印件、个人简历(专业背景、从业经历、业务专长等);
4.信用证明:提供“信用中国”网站等信用信息查询结果打印件加盖公章,查询起始日期为发布公告之日起至报名截止时间止;
5.服务方案(包括工作标准、服务承诺等);
6.报价单:报名单位的服务报价为费用总额,包括法律顾问服务费、交通费、餐费等所有费用;
7.认为需要提交的其他材料;
以上材料一式2份,封面统一采用附件1格式,报名材料装订成册后加盖骑缝章后报送,选聘结束后材料不予返还。报名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如有不实,经查实后取消其参选或中选资格。
五、其他事项
1.本次选聘采取综合评分的方式,根据报名律师事务所的资质、报价、服务方案、主要业绩等按评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推选律师事务所,并在本网站公布前三位的名单。
2.符合条件参与报名的律师事务所纳入我办法律顾问备选库。
3.第一顺位的律师事务所需在公示期结束后15日内与我办签订正式合同及保密承诺书,逾期视为放弃合作。
4. 第一顺位的律师事务所若无法履约,我办有权按序选择下一顺位的律师事务所签约。
5.与我办签订合同的律师事务所在合同履行期间及合同终止1年内均不得利用在服务我办过程中获取的非公开信息,代理或协助与我办存在利益冲突及损害我办合法权益的业务。
6.本公告的解释权归泉州市国防动员办公室所有。
附件:1.报名材料封面
2.泉州市国防动员办公室法律顾问申报表
泉州市国防动员办公室
2025年11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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